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关于支持光明科学城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规定,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对租金补贴项目拟资助名单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新村8栋一层24-25号光明区社区矫正中心,联系人:律师管理组,联系电话:0755-2342078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租金补贴项目拟资助情况公示》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送至工作邮箱sfjsfk@szgm.gov.cn,邮件主题为“《租金补贴项目拟资助情况公示》意见”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