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浙江省加快新型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393号)与《新型储能容量补偿资金分配方案》(浙发改能源〔2024〕111号)要求,我局组织了电网侧新型储能容量补偿项目申报与审核工作,并报送省级有关部门复核与审查,现将通过核查的容量补偿项目名单与补偿规模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局反映,并具体列举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对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传真:0574-89382669,联系电话:0574-89382125邮箱:15858459378附件:宁波市电网侧新型储能容量补偿项目清单宁波市能源局2025年10月31日附件宁波市电网侧新型储能容量补偿项目清单序号项目名称补偿规模(万千瓦)项目单位建设地点1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100MWh独立储能电站4.8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余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