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设区市财政局、科技局: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计〔2019〕9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下达2025年度福建省科技特派团服务重点产业链专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万元,收入列“1100246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具体详见附件,请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16号)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规〔2022〕8号)等规定执行,专款专用,加强监督和管理,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本次下达的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汇总表(按设区市分组汇总)2.2025年度福建省科技特派团服务重点产业链专项项目经费表(市级)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