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设施棚室新建及改造提升政策项目储备要求》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支持对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实施设施棚室改造提升(优先支持工厂化育秧)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二、项目支持内容(一)新建标准设施棚室,主要支持建设单体钢架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设施棚室,支持建设设施棚室水肥一体化、环境调控、育苗育秧生产环节智能设施设备控制等系统以及浸种池、催芽室、育秧苗床等育秧专用设施,(二)改造提升老旧设施棚室,支持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正常生产需求、不能满足宜机化作业等要求的老旧设施棚室进行主体结构改造提升以及设施棚室水肥一体化、环境调控和育苗育秧等系统的智能化改造提升,省级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同一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请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四、申报要求(一)项目由各镇街组织推荐,择优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二)申报主体需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和能力,(三)请各镇街于2025年11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表》电子版报送至区农技推广中心,附件:2026年省级设施棚室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申报表.doc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