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提振消费决策部署,着力打造自治区夜间经济集聚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助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西藏实际,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草拟了《西藏自治区夜间经济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一、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6日二、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整理吸纳,请写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三、有关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箱、传真、信函等形式,于2025年11月6日前反馈西藏自治区商务厅消费促进处,1.电子邮箱:xzxiaofeichu@126.com2.传真:0891-68621703.信函:拉萨市金珠西路56号自治区商务厅消费促进处,邮编850000附件:西藏自治区夜间经济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西藏自治区商务厅2025年10月29日附件下载:西藏自治区夜间经济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