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关于修订思明区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部分条款的通知》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2025年10月29日附件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关于修订思明区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部分条款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动思明区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原措施第一条第(五)款第1项修订为“(四)对政策有效期内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和政策有效期内获得金融管理部门、金融行业协会等批准或备案的金融机构,民营企业投资金额(估值)3000万元及以上、且年度综合投资效益3000万元及以上的,附件:《思明区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稿)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2025年10月29日附件思明区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稿)为促进本区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按新增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新增实缴注册资本0.5亿元及以上的,按新增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新增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新增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新增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及以上的,二、壮大新兴金融产业(四)对政策有效期内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按其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新增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新增实缴注册资本0.5亿元及以上的,计算私募投资基金新增实缴注册资本时,(六)金融机构(私募投资基金)多次新增实缴注册资本,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和政策有效期内获得金融管理部门、金融行业协会等批准或备案的金融机构,民营企业投资金额(估值)3000万元及以上、且年度综合投资效益3000万元及以上的,金融机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在行政区内新增购买办公用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