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张家港市普惠金融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张政发规〔2023〕6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起实施以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评估工作基本情况评估工作从2025年8月上旬开始到2025年10月下旬结束,(2)征求相关部门书面意见市财政局根据《办法》中涉及的管理部门,市政府依据《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4号),出台了《张家港市普惠金融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提出提升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效能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苏州市级于2024年印发了《苏州市级普惠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普惠金融风险补偿基金是财政和金融推动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工具,我市市级普惠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子产品小微贷省平台记录数据总计发放112.62亿元,(四)评估标准1.合法性评估《办法》的制定过程严格遵循了《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关于普惠金融与风险补偿基金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3.协调性评估《办法》在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出台了《市级普惠金融风险补偿基金管理人考核办法(试行)》配套制度,并签订了《市级普惠金融风险补偿基金委托管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