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支持研发机构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在岸离岸科创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型企业培育孵化、科技研发投入、高质量企业发展等,分别给予建设主体50万元、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潜江高新区、国家专项立项行业主管部门)三、支持创新活动(四)支持企业引进转化科技成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四、支持创新主体发展(七)研发投入补贴,给予运营主体2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运营主体20万元、10万元奖励,在潜江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资金设立在岸离岸科创中心专项资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六、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十二)优质企业奖励,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奖励,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3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十三)科创“新物种”企业奖励,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