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开发高校毕业生人才资源,加大高校毕业生引进力度,按照《齐河县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暂行办法》(齐人社〔2019〕64号)、《齐河县大学生就业生活补贴办法》(齐人社〔2021〕11号)规定,通过个人和用人单位申请,县人社局审核,房滨等41名大学生符合齐河县大学生就业生活补贴申请条件,接受群众监督,现予以公示(具体人员名单查看附件),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公示期限:2022年6月1日—6月8日通讯地址:齐河县齐鲁大街456号监督电话:0534-5321157附件12022年齐河县第一季度新增大学生就业生活补贴发放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