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办事处,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77号)、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190号)精神要求,现就2025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紧扣我市“613”产业体系、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二、补贴标准对完成学徒制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评价的职工,原则上已在我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象主要是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职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组班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大型企业可以单独组班,我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期限一般为1年,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77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190号)的规定执行,四、组织实施1、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广陵区及各功能区对申报企业及职业(工种)进行初审,原则上同一企业不得申报2个以上培训项目,各区同一职业(工种)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3、各县(市、区)、功能区应当严格把关申报材料,联系方式:扬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刘建珠80978091宝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杜芸88222546高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祁厚辰84641097仪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周亮83420044邗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谭磊80981881江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罗超80804237广陵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戴宸曦87321599市人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方菲80978892市人社局生态科技新城办事处范超80301990市人社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办事处杨玉80303083附件:1.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备案申报书2.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方案模版3.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学徒名册4.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协议模板5.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校合作协议模板6.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报信用承诺书7.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流程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财政局2025年6月6日附件1-7.docx【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