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幸福乡红嘴子村部分集体土地实施征收,征地前南关区人民政府编制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征收土地具体情况(一)征收土地项目长春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88批次,(三)征收土地面积及地类长春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88批次拟征收幸福乡红嘴子村集体土地3.6781公顷,(四)征收土地范围地块一:东至红嘴子村集体土地,北至南关区国有土地,地块二:东至红嘴子村集体土地,南至南关区国有土地,北至南关区国有土地,地块三:东至红嘴子村集体土地,南至南关区国有土地,北至红嘴子村集体土地,北至南关区国有土地,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费)标准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长府发〔2024〕8号)规定,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按照该项目农村村民住宅、地上物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