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湖南省财政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湖南省财政厅中共湖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湖南金融监管局湖南证监局2025年9月30日附件湖南省财政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大学生创业的决策部署,(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三、布局建设大学生创业“导师+工作室”模式,(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四、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大学生创业团队、企业开放共享,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支持管理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大学生创业团队、企业开放共享,按向大学生创业团队、企业用户开放共享收入最高不超过20%的比例给予后补助,同一管理单位同一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对大学生创业团队、企业使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支付费用给予后补助,同一大学生创业团队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五、推动产业园区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与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六、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住房保障力度,对评价为“优”的“青年驿站”项目由省财政给予一定资金补助,(责任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团省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完善大学生创业“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八、推进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扩面提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湖南财信金控集团、湖南银行、湖南融资担保集团、湖南农担公司等)九、创新推出有利于大学生创业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政策,(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湖南金融监管局、湖南财信金控集团)十、支持股权投资类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向大学生创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