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服务消费新品牌”培育行动的通知》要求,市商务局组织我市“服务消费新品牌”申报初审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区及相关部门推荐,共9家“服务消费新品牌”企业符合申报条件,“服务消费新品牌”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自10月15日至10月20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认定企业持有异议的,异议人为企业的,请在反映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异议人为个人的,我局将不予受理,受理异议的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请于10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滨州市商务局流通促进科(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67号,逾期不予受理,滨州市商务局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