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丰城籍户口者申报作品内容可不受丰城元素等限制;户口迁出丰城或祖籍为丰城的在外人士如已申报加入丰城市某一文艺协会组织的人士申报作品内容可不受丰城元素等限制;全国各地人士(含户口迁出丰城或祖籍为丰城的在外人士没有申报加入丰城市某一文艺协会组织的人士)申报作品内容应有宣传丰城的主要元素,每部(件)作品扶助奖励10万元,入围的每部(件)作品扶助奖励2万元,对以文艺家个人及协会团体在文艺精品创作展演上获奖的作品进行扶助奖励,1.个人在国家级、省级、宜春市级获奖的作品分别奖励,2.协会团体在国家级、省级、宜春市级获奖的作品分别奖励,每部作品扶助奖励1万元;时长2分钟以上(含2分钟)、5分钟以下的,每部作品扶助奖励2万元;时长5分钟以上(含5分钟)、15分钟以下的,每部作品扶助奖励3万元;时长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30分钟以下的,每部作品扶助奖励5万元;时长60分钟以上(含60分钟),国家级仅限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新华社及中国文联所属的几家正式文艺协会主办报刊;省级仅限江西日报及省文联所属的几家正式文艺协会主办报刊(含全国各省文联、直辖市所属的几家正式文艺协会主办报刊);宜春市级仅限宜春日报和《宜春文艺》,在省级各部门平台获奖或常设报刊上发表刊发的文艺作品按宜春市级计算,五、扶助奖励申报(一)申报方式1.每年对上一年度内获奖作品进行集中扶助奖励,2.申请方式为:对照扶助奖励条件填报《丰城市优秀文艺作品奖励申报表》,4.丰城户籍外所有人士的申报作品材料可直接与丰城市文联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