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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科技研发计划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 | 2025-09-18
编制科技研发计划经费预算、提出科技研发计划经费调整意见、执行已批复的科技研发计划经费预算,按规定组织开展科技研发计划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配合市科技局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第八条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落实项目预算调剂、科研仪器采购、劳务费管理、差旅会议管理、间接费用管理(含绩效分配)、结余资金使用等管理工作,项目经费是支持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实施项目的费用,第十三条间接费用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第十四条间接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间接费用的内部管理办法,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结余资金管理制度,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结余资金管理制度,第二十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根据市科技局要求提供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和经费绩效总结报告等材料,负责建立项目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制度,第二十二条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及其工作人员在科技研发计划经费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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