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5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申报对象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二、申报条件(一)申请人工商登记注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云南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返回原籍或进入非户籍乡(镇、街道)2年内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且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023年12月20日及以后,(三)申请人提交补贴申请时,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四)申请人创办市场主体和提交补贴申请时,三、补贴标准每个市场主体、每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终身享受一次,享受过原3万元或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四、所需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向营业执照注册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业务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应填写《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按申请人工商登记注册时所属的人员类别,五、申报渠道1.窗口申请:泸水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泸水市大练地街道沧江路237号)联系电话:0886-36362552.网上申请: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s://ynsjyj.cn/)六、申报截止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附件: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