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储备数量:符合条件的农业主体均可申请储备,数量不限,二、储备条件2024年1月1日后开始实施,2025年12月31日能完成建设并达到预期成效的智慧农(牧、渔)场项目,不支持近3年内已实施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或省级智慧农(牧、渔)场项目的主体进行申报,三、补助标准单个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该项目总投入的30%,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已获各级财政资金补助、补贴的设施设备和建设内容,四、申报材料1、智慧农(牧、渔)场项目申报书2、申报主体基本情况表3、智能化、数字化设备采购清单4、智慧农(牧、渔)场项目佐证材料(采购发票、项目合同、现场照片、获得的荣誉等)五、办理程序1、主体申报,具备条件的主体按照储备材料要求准备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上高县新政府大楼9楼927室(咨询电话:258159),2、县级审核储备,3、上报市级储备,六、咨询电话0795-2518159七、受理单位上高县综合行政办公大楼九楼927办公室,上高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农村发展改革股(规划与产业发展岗)八、申报时间2025年9月8日-9月14日九、联系方式0795-2518159上高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9月8日附件:智慧农(牧、渔)场项目申报书参考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