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中国科协作为期刊主管单位,职责包括:(一)监督期刊主办单位及出版单位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二)检查监督、指导期刊主办单位对出版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工作,第五条中国科协业务主管的全国学会或中国科协直属单位为期刊主办单位,组织期刊出版单位按要求汇交论文关联数据至“学术科协”平台、科学数据银行等指定平台,在中国科协和主办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下,中国科协业务主管的全国学会或直属单位作为主办单位或主要主办单位,(二)主办单位或主要主办单位向中国科协提交申请,(四)主办单位或主要主办单位向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京内期刊)/登记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京外期刊)提交申请,期刊核验材料经主办单位初核并报中国科协审核后,中国科协按要求组织开展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评价考核,按出版单位自评、主办单位复评、中国科协复核程序,并由中国科协通报期刊主办单位、出版单位,(五)涉及期刊及其负责人、下设机构、主办单位、出版单位等其他考核监管结果及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