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价的通知》《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评价的通知》《市科技局关于对2023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经局党组会审议,现将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举报,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027-60830575市科技局区域创新与平台管理科,027-60896562通信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89号农业综合大厦11楼附件:1.2025年度市级科创平台绩效评价结果2.2025年度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评价结果3.2025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结果鄂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