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优化民营企业参与技术攻关形成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支持民营企业担纲重大科技任务3.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前沿基础研究,(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4.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牵头实施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5.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重大创新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民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6.畅通民营企业创新供需对接机制,(省工商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7.加强民营企业中试孵化能力建设,(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8.强化民营企业成果应用场景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增强民营企业产业核心竞争能力9.促进民营企业技术迭代焕新,(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促进民营企业集聚科技创新人才11.推动科技人才向民营企业汇聚,(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2.推动民营企业人才共育共享,(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3.大力弘扬民营企业家精神,(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大科技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力度14.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七、营造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优良环境16.强化科技惠企助企政策落实,(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9.优化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