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构建产教融合的科技创新人才生态3.积极选派科技特派员、科技专员、科技副总到企业开展服务,(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6.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纳入试点的企业择优给予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7.加快推动全市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每个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1.落实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政策,与该项目所申报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不重复支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构建全链贯通的科技创新研发生态(一)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17.聚焦传统产业焕新、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育强,给予每个项目最高50万元支持,按照不超过项目科技投入总额的20%给予资金支持,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项目科技投入总额不低于100万元,按照不超过项目科技投入总额的30%给予资金支持,在建设期内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4.强化创新平台建设,择优按照市重点研发计划(竞争性平台项目)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