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为加快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根据《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莲都区2024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莲农发〔2024〕80号)文件精神,2024年莲都区认真实行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补助政策,现将联城街道、碧湖镇等11个乡镇(街道)的商品有机肥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5日,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与2025年3月5日前向莲都区农业农村局433室(莲都区中东路19号)反映,联系电话0578-2609677,附件:2024年商品有机肥补贴公示表.xlsx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24日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