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5〕28号)要求,经单位推荐、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23日至10月27日,公示期内对拟推荐项目有异议的,请以电话形式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反映,联系人及电话:苏鑫0991—2811256,2817312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处(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附件:附件: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拟推荐名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