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申报2024年促进国际经贸合作资金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在莲都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依法纳税的外经贸企业或相关机构,符合政策条款(见附件3)支持项目,于2025年6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份报送区商务局,四、申报材料1.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2.承诺书(见附件2),3.各项目申报所需的其它材料(见附件3),4.材料要求:每个项目申报材料单独装订成册,5.材料审核:根据《丽水市促进国际经贸合作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2024年境内外展会申报材料需出具第三方机构审计报告,审计费用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五、其他要求(一)企业对申报材料自行承担相关失信失范责任,(二)资金使用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必须建立完善的项目及专项资金使用档案,联系电话:0578-2110052)附件:1.资金申报表,3.申请资金的相关政策及所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丽水市莲都区商务局2025年5月29日附件3.申请专项资金的相关政策及所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docx附件2.承诺书.docx附件1.资金申报表.docx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