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市监财〔2024〕15号)文件精神,现就知识产权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事项及标准高价值发明专利授权补助:500元/件,新建省级知识产权文化宣教基地:10万/家,在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评价优秀的专业服务机构:30万/家,新建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5万/家,具体名单见附件,二、申报时间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三、申报地点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路347号,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03办公室,四、申报材料1.莲都区知识产权奖励及补助申请表(附件4),2.权利人为企业(组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收款收据,3.权利人为个人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请相关单位及个人及时办理申报,附件:1、附件1莲都区高价值发明专利授权清单.xls2、附件2新建省级知识产权文化宣教基地.xls3、附件3在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评价优秀的专业服务机构.xls4、附件4新建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名单.xls5、附件5莲都区知识产权奖励及补助申请表.doc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7日附件:附件:关于申报2024年度省级知识产权补助的通知.pdf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