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公共海外仓(第五批)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25〕176号),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共海外仓的定义公共海外仓是指由比较成熟的物流仓储服务商或其他市场主体,三、认定条件(一)申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1.在中山市内依法注册2年以上,申报企业需直接或间接持有海外仓境外投资主体超过50%的股份,(二)公共海外仓应具备的条件1.在境外运营2年以上,四、申报材料(一)广东省公共海外仓申请表(附件1),(三)公共海外仓建设运营管理、服务功能情况、未来2年业务拓展计划等详细介绍材料,(四)申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纳税证明(2024全年、2025年1至9月)、公共海外仓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七)公共海外仓ERP、WMS系统应用开发合同、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八)公共海外仓与综试区公共服务平台、海关系统等对接情况说明及系统截图,以及外贸经营主体支付公共海外仓相关服务费用凭证,(十五)申报省级公共海外仓信息汇总表(附件3)五、申报要求(一)每个企业申报的公共海外仓数量不超过3个,已经被认定为省级公共海外仓的不重复申报,(三)请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海外仓企业申报,附件:1.广东省公共海外仓申请表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3.申报省级公共海外仓信息汇总表中山市商务局2025年10月23日(联系人:市商务局电商科谢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