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光明区山湖海科技广场工程项目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迁移城市树木事宜向公众征询意见,具体如下:一、项目概况(一)审批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申请单位:深圳市正晟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三)申请事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30m²,迁移城市树木3株(均为行道树)(四)项目位置:新湖街道公常路南侧(五)种植地点:光明区新湖街道永兴路绿化带二、申请理由经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批准,光明区山湖海科技广场工程项目因建设开发施工需开设临时施工出入路口临时占用城市绿地30㎡、迁移城市树木3株(均为行道树),不涉及古树名木、大树、老树,三、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0月25日至2025年10月31日四、意见反馈途径(一)电话反馈:联系人王工电话23420925,(二)电子邮箱反馈:cgjjgk@szgm.gov.cn,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市正晟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