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决定对交通工具类补贴活动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公告如下:一、变更补贴发放平台自2025年10月24日起,原由中国农业银行榆林分行承接的“交通工具类”补贴中的“购置新车”发放工作,发放平台同步由“中国农业银行”APP正式切换至“云闪付”APP,“交通工具类”补贴中的“购置二手车”发放工作仍由中国农业银行榆林分行承接,发放平台仍为“中国农业银行”APP,二、参与企业名单维护最新汽车消费补贴参与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三、补贴申领说明(一)此次活动资金有限,避免因资金使用完毕活动结束导致无法申领,(四)“云闪付”平台需上传购车缴款证明,对于发票时间在2025年8月1日-2025年10月23日期间购买车辆的消费者,已在“中国农业银行”APP申领且审核通过的消费者不可在“云闪付”APP重复申领,对已在“中国农业银行”APP提交申领资料但未通过审核的消费者,2.对2025年8月1日起购车且未申领补贴的消费者需在“云闪付”APP进行申领,2025年10月23日汽车消费补贴参与企业名单(新车消费补贴参与企业名单).xlsx汽车消费补贴参与企业名单(二手车消费补贴参与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