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南街街道积极统筹推进整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前期已遴选新增一家企业作为南街街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列入南街街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南街街道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遴选方:广宁县人民政府南街街道办事处(三)遴选范围及总体可开发资源:1、居民部分:全街道潜在可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约5000户,广宁县人民政府南街街道办事处遴选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各报名企业提交材料进行综合评审,三、其他事项1、遴选时间:经南街街道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在广宁县人民政府南街街道办事处网站发布本遴选公告,2、企业申报材料要求:按照《南街街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遴选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附件)要求提供申报材料,自取消遴选资格起5年内不得参与南街街道能源资源项目遴选,3、遴选结果公布:遴选结果由广宁县人民政府南街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程序报备后,在广宁县人民政府南街街道办事处网站发布遴选结果公告,3、项目开发主体需承诺事项:(1)承诺项目只能在具有合法建筑用地手续的场地、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上建设运行,本遴选公告由广宁县人民政府南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附件:南街街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遴选响应文件(范本).docx广宁县人民政府南街街道办事处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