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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班”的通知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 2025-10-23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部署,高质量完成省厅下达我市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近期将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班申报工作,培育对象为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带头人,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和实践教学不少于3天、观摩交流不少于2天,次数不少于2次,服务次数不少于2次,按照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办科〔2025〕2号)等要求,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当符合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设定的培育机构要求,6.多年承担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工作,且上年度培育任务完成情况和培育效果较好的教育培训机构优先,并由农业农村相关业务条线指导开展培训,附件:1.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班”计划表2.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申报书宜兴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0月23日附件1: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班”计划表班次主题任务人数培育天数资金标准总资金(万元)跟踪服务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班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新农服505天3800元/人19不少于30%学员,服务次数≥2次附件2: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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