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和《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绍兴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5年修订版)》社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一)方案名称绍兴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5年修订版)(二)编制单位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三)项目概要为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2020年发布实施的《绍兴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进行调整,此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为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及滨海新区规划建成区,将绍兴市中心城区划分为4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划分要求,不设0类声环境功能区,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方案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本方案的实施是否支持,5.对本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等,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社会风险的意见或建议,由评估机构统一收集意见和建议,评估机构:浙江中政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5-85736818附件:《绍兴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wps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0月21日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