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市法院:《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申请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函》(遂中法函〔2025〕51号)收悉,经研究,根据《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宁市财政局关于破产案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遂中法〔2024〕7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破产专项资金9万元,列入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加强资金监管,及时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遂宁市财政局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