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72号)文件要求,经咸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现将咸安区2025年第二批申领病残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10月28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咸安区人社局或咸宁市人社局反映(信函以寄出时间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联系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号一楼A区16号窗口,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286号市人社局大楼三楼养老工伤保险科联系电话:0715—8876605(咸安区养老保险股)0715—8235965(咸宁市养老工伤科)附件:咸安区2025年第二批申领病残津贴人员名单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0月22日咸安区2025年第二批申领病残津贴人员名单序号单位名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参保状态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安支公司镇建伦男1986.0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在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