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云南省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确保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惠及广大消费者,现就领券规则调整事项通告如下:一、调整内容(一)自2025年7月22日10:30起,消费者每人每月可领取单个数码产品活动优惠券不超过2次,(二)消费者每人活动期间(2025年7月22日10:30起至12月31日23:00)累计可领取单个数码产品活动优惠券不超过5次,单个数码产品活动领券超过5次未使用则视为放弃当年该类数码产品补贴资格,(三)7月22日前已领取的优惠券数量不计入上述限制范围,二、调整目的本次调整旨在确保补贴政策精准惠及有实际购买需求的消费者,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注意事项(一)优惠券仍采取“先到先得”原则发放,每日发放时间为上午10:30,(二)领取的优惠券须在当日23:00前使用,(三)严禁通过技术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方式违规领取、倒卖优惠券,云南省商务厅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