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商务〔2025〕9号)及《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申报指南》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申报AEO认证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4楼市商务局产业发展科电话:22403717附件:2025年第一批AEO认证项目专项资金审核表.xls东莞市商务局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