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文艺精品创作引导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北京市西城区文艺精品创作引导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10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北京市西城区文艺精品创作引导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北京市西城区文艺精品创作引导项目”(以下简称“引导项目”)由区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鼓励扶持优秀原创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成果转化,通过对“文艺创作扶持”和“文艺精品奖励”两类项目的扶持和奖励,第六条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引导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第十条文艺创作扶持的项目申报范围包括:文学创作及成果转化项目、剧本(影视剧、舞台剧)创作及成果转化项目、音乐创作生产项目、其他艺术门类创作生产项目,第十一条文艺创作扶持的项目入围资格需经项目综合评审确定,第五章项目申报与评审第十四条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区域文化艺术发展需求,第十七条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分类筛选,第十九条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评审评分结果和扶持建议拟定引导项目入围名单,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与获得立项扶持和奖励的申报主体(即项目承担主体)签订《北京市西城区文艺精品创作引导扶持/奖励项目协议书》,第二十七条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应对入围的引导项目加强绩效管理,政策文件: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文艺精品创作引导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