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报扶持资金的项目应当符合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和当年度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按照《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锡科规〔2021〕68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记入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的单位和个人,限制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并按《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锡科规〔2021〕68号)、《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评价标准》(锡科财〔2021〕71号)作出相应处理,项目申报单位和各地科技、财政主管部门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有在研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按科技创新创业资金项目申请书、指南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连同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无锡市科技创新创业资金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材料一同报送无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地点: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楼701室无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经其主管单位审核后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2.科技创新创业资金项目申请书上应有申请单位财务部门盖章和财务负责人签章、法人签字、单位公章及主管部门的公章等,同意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可以查询本单位的相关信用信息,3.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附件1.2025年度无锡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指南2.2025年度无锡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3.无锡市科技创新创业资金(生物医药)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4.无锡市科技创新创业资金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扫码下载附件本篇文章共有1页当前为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