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企业:为贯彻落实《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实施意见》(菏政办字〔2018〕85号)和《菏泽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菏商务〔2024〕11号)文件精神,推动全县老字号高质量发展,根据《曹县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暂行)》(曹商务发〔2024〕54号)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二批“曹县老字号”推荐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推荐请各镇(街)认真组织宣传发动,结合当地商贸服务、医药保健、轻工工艺、酒店餐饮、纺织服装、粮油食品等品类老字号品牌发展现状,筛选出一批能够代表当地历史文化传承和独特技术工艺的品牌,由企业自主申报,各镇街书面推荐符合要求的企业参加“曹县老字号”审评认定,二、材料初审请各镇(街)按照《“曹县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要重点核实申报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经营情况、有关历史传承、注册商标权属、文化特色、独特产品或技艺、社会荣誉、安全及环保等资料,三、材料上报请各镇(街)于2025年12月10日前将申报第二批“曹县老字号”企业的相关材料(含纸质胶印材料一式5份、电子版1份)报县商务局商贸流通股(城投集团3楼325室),同时报送第二批“曹县老字号”申报联系人统计表电子版,联系人及电话:李海3270788电子邮箱:c3211512@163.com附件:1.《第二批“曹县老字号”申报书》2.第二批“曹县老字号”申报镇(街)联系人统计表曹县商务局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