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支持项目类型和标准(一)县域商业网点,改造项目最高支持120万元,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村级站点不在支持范围内),每个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支持改造建设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支持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提供废旧家电回收,推广“以车代库”等灵活流动回收模式(原则上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不支持投资金额较大的家电分拣中心,对2024年1月后新建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改造项目最高支持120万元,上述支持项目类型由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每个县拟申报的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承诺自申报之日起1年内可完工的项目)总投入需超过800万元,各县(市、区)均可申报市级统筹项目,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采取切块到县、市级统筹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资金,各县商务局编制年度县级工作方案并于2025年10月10日前经各相关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并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