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西安市创新联合体组建及管理办法》(市科发〔2025〕65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级创新联合体认定备案工作,一、申报条件组建市级创新联合体须具备牵头单位、成员单位、组建协议、首席科学家四个条件,(一)牵头单位1.牵头单位应为在西安市注册登记满2年,(二)成员单位1.成员单位可为具备创新能力的任何类型市场主体,2.成员单位应与发起单位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标准制定、国际合作、品牌建设等方面具备合作基础和合作意愿,应具备较强的研发团队和科研条件,4.企业作为成员单位的,5.成员单位中企业数量占成员单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三)组建协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之间应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具备团结协作和组织协调能力的高层次人才作为创新联合体首席科学家,凭认定文件可直接备案为市级创新联合体,二、申报要求拟申请认定的市级创新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按照附件模板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冯文兰029-89388689附件:西安市创新联合体认定备案材料(模板).zip西安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5年10月17日西安市创新联合体认定备案材料(模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