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奖励5万元研发补贴(含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一次性给予5万元研发经费补贴,对累计拥有10件以上(含)高价值发明专利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2万元经费补贴,一次性给予5万元经费补贴,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或协会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2年内形成专利密集型产品且年度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含)的企业,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行业企业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量20件以上(含),分别给予3万元建设运营经费支持,第十条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年代理我市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15件以上(含)并完成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30件以上(含)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