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的通知》(闽卫人口函2025〔663〕号)要求,参照普惠托育机构评估标准,通过机构申请,逐一对申报机构进行审核,现对通过审核的托育服务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内,请向三明市建宁县卫生健康局反映,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至9月3日(5个工作日),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序号托育机构名称地址收费标准(单位:元)备注1建宁县哈迪宝贝托育中心建宁县水南商会大厦1楼乳儿班:2560,托小班:1280,托大班:1280,伙食费:3002建宁县亲贝乐托育中心建宁县濉城镇东山北路16号乳儿班:2500,托小班:1298,托大班:1298,伙食费:300建宁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