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3年选拔一次享受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荔湾区享受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荔府规〔2024〕1号)规定,将选拔新一届2026-2028年享受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各申报企业/申报单位推荐占名额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人、自然享受特殊津贴人员不限人数,(二)荔湾区事业单位、在荔湾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及特殊的区域性机构中,为荔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才及技能人才,为解决荔湾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做出突出贡献,(二)自然享受特殊津贴人员申报条件:经荔湾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人才,4.在中央、省属、市属驻荔湾区事业单位或中央、省属驻荔湾区国企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当前正在承担荔湾区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2)当前正在担任荔湾区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管理专家,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荔湾区2026-2028年享受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汇总表》《荔湾区2026-2028年享受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盖章彩色扫描件一式一份、可编辑的word电子版一式一份),(3)可以证明申报人符合参选条件的证明材料,以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业、技能等条件申报的还需提供有关认证材料,(8)工作单位对荔湾区经济产业发展推动作用证明材料,附件:1.荔湾区2026-2028年享受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汇总表.docx2.荔湾区2026-2028年享受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docx3.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荔湾区享受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荔府规〔2024〕1号).docx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0月17日(承办单位:荔湾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