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永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师带徒”引凤计划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意见》(永委人才〔2022〕5号)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度永春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对象及推荐名额在我县范围内,每个乡镇原则上可推荐1~3名(户籍人口5万人以上的乡镇可适当增加推荐1名人选),根据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师带徒”引凤计划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意见》(永委人才〔2022〕5号)精神,二、推荐类型及推荐条件2025年度永春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5.经省农业农村厅确认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学员、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等优秀人才,6.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等重点工作中发挥较大作用的其他优秀人才,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1.动员推荐阶段(10月31日前),各乡镇按照对照推荐条件,材料要求:①《永春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表》2份(附件1)及《永春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人选简明表》1份(附件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成立县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审小组,负责对各乡镇推荐人选进行考察,评审小组根据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牌创建、经营规模、示范带动、个人荣誉等5方面的考察情况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确定为永春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名单,附件:1.永春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表2.永春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人选简明表永春县农业农村局中共永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