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工作要求,按照《商洛市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拟认定“商洛市无人机研发应用重点实验室”等2家市级重点实验室,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列举理由及必要证据材料,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在公示期内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映至市科技局,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914-2333639传真电话:0914-2312455电子邮箱:slskjjwm@163.com附件:2025年市级重点实验室拟认定名单商洛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