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诸暨市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拨付方案》,对2023年至2024年获评的专精特新“小巨人”、省“专精特新”、省创新中小企业,其申请日在2023年1月1日(含)以后且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授权的发明专利(不含转让)、发布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予以补助,经企业申报、审核,现对拟享受上述补助的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诸暨市经信局反映,联系电话:0575-87012119附件: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资金)拟补助对象.xls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