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一、注册申请要求依托单位注册申请工作每年组织开展,未批准注册的单位不能组织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查询路径:科技业务管理—服务—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信息查询,注册申请及信息维护路径: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依托单位管理)二、注册申请受理对象本次依托单位注册面向山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2.具有专门的科学研究项目管理部门和制度,三、依托单位注册相关条件依托单位注册分“清单制”和“申请制”两种方式:(一)“清单制”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以及我省重点高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在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信息查询系统中可查询到依托单位信息,可通过“申请制”方式注册成为依托单位,“申请制”单位按照注册申请路径在科技云平台录入申请单位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由省有关部门、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查,申请单位可通过“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信息查询”查询注册结果,主管部门应于11月5日(周三)17:00前完成审查并提交至省科技厅,由于申请单位填报和主管部门审查时间造成注册延误的,应当自情形发生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向省科技厅提出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