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试行)》政策解读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溪县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修订)》的通知苍府办函〔2025〕1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9月29日苍溪县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修订)为进一步树牢“工业强县”发展战略,县政府设立不低于2000万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首次上规模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奖励,对首次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期满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省外1万元/次、省内5000元/次、市内3000元/次奖励,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到期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5万元奖励,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分两年兑现(第一年1万元、第二年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