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等重点就业群体在我市自主创业,根据《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黔财社〔2025〕52号)精神,由申领对象提交材料,经乡镇(街道)初审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现对我市拟拨付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场租补贴进行公示,此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或投诉,联系电话:0851-22998292附件:1.2025年第三批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台账.xls2.2025年第三批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发放台账.xlsx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