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设区市财政局、科技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1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下达第一批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专项经费万元,具体经费详见附件,请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加强管理与监督,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第一批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补助经费汇总表2.第一批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补助经费表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9月30日。